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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甚麼要這樣說”讓人搖頭”的事蹟?
每件事都有一個人可以接受的容忍範圍:
當在容忍範圍之內的誇張…大不了搖搖頭摸摸鼻子,大家心知肚明就好。
當在容忍範圍之外的誇張…那大概是一連串的XXOO..從嘴邊噴射而出。
你們可別總想說女生嘛~再這麼沒氣質..總不會三句不離一個”暗”字…
貓董可不這麼認為,女生也可以把”暗”字隨和般講的悅耳動聽。只是各位看倌沒有遇到過而已..
馬魁小姐最讓人搖頭的事蹟,就是:
當貓董與同區域的同事忙碌到一個不行,還超時工作沒加班費的情況下。
這位天資自認聰穎的馬魁小姐,仍然維持一貫作風:
每天11:30上班,睡到下午2:00PM…3:00PM吃下午茶,6:30PM等著大家約吃飯,然後下班。
大家本想說:好個閒人!閒歸閒~不要來亂就好。
沒想到,馬魁小姐讓人傻眼的不是在這點,而是…
在大家都忙到快爆肝的時後,他在自己的位置上……..XD!看聖經..(XXOO..暗ing)
喵的勒!基本上大家只想把手上的東西全砸過去,竟然閒到在看聖經。
貓董想,馬魁小姐--神的領域也非我們一般市井小民可以理解的。
但是,上班看聖經…這點真的令人無法認同,在不會干擾他人的情況下…也只能”搖搖頭”。
內心暗暗譙著:喵的!同公司同Team…為啥這傢伙可以爽成這樣?
這樣,可以理解為啥要說是:”讓人搖頭”的事蹟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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